苏州会计公司注销公告,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注销需要清算出清算审计报告吗
首先要有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注销分公司,根据这个决议由纳税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报告》,这个是税务局内部文书,纳税人看不到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就可以办理注销手续,强调一下,是要查账的,但不是清算分公司的所得,而是稽核分公司相关的税费有没有交足,有无违章未处理,有无拖欠税款,分公司不是法人机构,是不需要出具清算报告的苏州会计公司注销公告。
分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 、《指定(委托)书》;
3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的破产裁定;
4 、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 、三次注销公告报样(第一次公告之日起 90 日后,方受理您的注销申请);
6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您好苏州会计公司注销公告,不用的。希望可以帮到您。
天润华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
2、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决定注销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
4、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6、开户银行的销户证明;
7、税务机关关于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的受理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9、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除上述说明外,均应由被委托人签名并署明“经核对,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会计师事务所注销与其他公司不同的是,除向工商局注销外,还要向前置审批机关所在省级财政机关申请注销。(自己以后不懂 多百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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