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食品公司注销手续,股东会同意食品流通许可证注销证明怎么写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食品流通许可证注销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地级市、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食品经营者未申请延续的苏州食品公司注销手续;
(二)、食品经营者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食品流通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依法应当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者。
六、申请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注销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与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七、办结时限
(一)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二) 承诺办结时限:0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3-7889525
投诉电话:0773--7890992
一、带下列材料到食品药品监督局申请:
(一)《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到申请窗口领取并填写)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与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二、受理人员接收材料,两日内交审批,审批人员3日内决定是否同意注销并发给申请人注销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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