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注册公司,办理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都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都需要哪些材料
《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或《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单项登记(简称:入园备案)备案主体: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受理部门: 住宅项目: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技术管理处转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其它: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技术管理处 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苏州工业园区注册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登记暂行规定》 适用范围: 未取得《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登记的建筑业企业 呈交材料: 1、《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申请表》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核对);3、《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对);4、企业派驻拟单项登记工程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5、企业、拟派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验收证明、获证证书等材料)(原件核对);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拟承建工程的项目概况(公开招标提供招标公告);8、招标人出具的同意投标人报名的意见(盖章);9、证明经办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含劳动合同、公司缴纳三金证明)(原件核对);10、近三年内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59号令)第二十一条所列不良行为,诚信记录良好的证明(只需企业自身出具承诺书);11、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园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12、本次工程的承包合同复印件(原件送交核验);13、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的项目部人员名单,参加工程管理的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省外建筑业企业已经承接业务后,则办理进江苏省《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单项工程登记) 办事程序: 总台领号—窗口送件—案件办理—窗口领件 备案方式: 1、材料满足1-11,发放《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2、材料满足1-13或已经取得单项工程登记证明并提供12-13,发放《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单项登记) 承诺时限: 住宅项目的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为5个工作日;其余为3个工作日 申办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51号工商大楼一站式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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